責任編輯:本站編輯 來源:第一農經網 日期:2012-08-15
從2012年7月開始,農藥甲胺磷在巴西禁止銷售。禁止原因是該產品的使用會危害人類健康,巴西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局(Anvisa)在2011年1月決定將這個產品從國內市場上取締。
毒素研究表明,甲胺磷會對胚胎和胎兒的發(fā)育造成危險。此外該產品還具有毒性,會對內分泌和生殖系統(tǒng)造成危害。
Anvisa主任José Agenor álvares解釋說,“就這個產品從市場取締的話題,經過與幾個部門的討論過程中,沒有證據顯示該產品對人的健康是安全的?!痹诎臀?,這種農藥用來控制棉花、花生、馬鈴薯、豆莢、大豆、工業(yè)用番茄以及小麥作物的害蟲防治。
甲胺磷目前已經在中國、巴基斯坦、印度尼西亞、日本、科特迪瓦和薩摩亞禁止銷售。歐共體成員國也已經取締了該農藥。